北京2017-2018西城區期末考試作文(議論文)|對與好650字示例

“世間安得雙全法”,生活中,有時好的事未必對,對的事也不一定都是好事,兩全其美著實很難。人們心中認同的便為好,但仍應考慮到事物本身的規則和限定,不給別人造成困擾和傷害。
  符合校規的著裝不一定是學生心儀的著裝,但不穿校服上學不僅違反了校規,且使得班級服裝凌亂不統一。穿校服上學是一個學生應遵守的,是學生的責任、紀律。如同軍人穿軍裝,醫生穿白大褂,無從質疑。或許校服並不符合有些同學的心意,但這種情況下,應當服從校規,壓制住心中的“好”,作對的事情。
  共享單車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也有了些許負擔。有些人為了自己方便,將自行車停放在自己小區中、樓道里。有些地方不屬於共享單車合理停放的地方,但人們以心中的喜好任意停放。這樣,不僅使周圍人不方便尋找單車,而且堵塞了小區、樓道的通道。這樣的好,只針對亂停車的那個人,對其餘人是造成了麻煩和困擾。這種“好”其實很自私,不僅不對且對別人並不好,應儘量減少甚至杜絕。否則人人以此為好,將會有更大的負擔。
  書法家為了寫出好字,常常打破正確的筆順以求藝術上更美,我認為這樣做無傷大雅。人們學習寫字,以教科書、字典為準,並不會參照書法作品。況且,書法本是藝術,是美的展現方式,書法家打破筆順也是一種創造,可以讓人們欣賞到更優秀的作品,無可厚非。只要不誤導人寫錯字,“對”在此時可退而求其次,先以“好”來為主。
  對與好的選擇在於平衡,不違反規章制度,給別人造成麻煩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偏重於心中認為好的一面。但有些事不能太過以自我為中心,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必須做正確的事,這是原則,也是事實上對大家都好的事,而不是你一個認為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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