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政要·誠信》(三)作文

《貞觀政要·誠信》(三)
原文】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無苟免,殺身以成仁。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則何所不至?今欲將求致治,必委之於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於小人。其待君子也則敬而疏,遇小人也必輕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是則譭譽①在於小人,刑罰加於君子,實興喪之所在,可不慎哉!此乃孫卿所謂“使智者謀之,與愚者論之,使修潔之士行之,與汙鄙之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惠?然才非經國②,慮不及遠,雖竭力盡誠,猶未免於傾敗;況內懷奸利,承顏順旨,其為禍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疑影之不直,雖竭精神,勞思慮,其不得亦已明矣。

【註釋】
①譭譽:詆譭或讚譽。
②經國:治理國家。

【譯文】
況且君子和小人,外表一致,內心不一。君子寬容別人的缺點,表揚別人的優點,危難之時絕不苟且偷生,即使犧牲生命也要成就仁義的美德。小人不知羞恥,不講仁德,不知敬畏,不守信義,只知唯利是圖,誣陷別人於危險境地自己卻苟安於世。如果將危險推給別人,那麼他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現在,朝廷治理國家,將重任委託給君子,可是如果政務有所偏差,就向小人打探情況。對待君子,尊敬卻很疏遠。對待小人,輕視卻又親近。親近小人,那麼小人就會口蜜腹劍;疏遠君子,那麼朝廷就得不到實情。所以對人詆譭讚譽的權利實際掌握在小人手中,而受到刑罰處置的總是君子,這關係到國家的安危,陛下能不慎重對待嗎?誠如孫卿所說的:“讓有智慧的人謀劃,那麼愚蠢的人就會議論;讓品行高潔的人實行,那麼卑鄙的人就會懷疑,要想事情成功,怎麼可能呢?”具有中等智慧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能力。可是他們非治國之才,缺乏深謀遠慮,即使竭盡全力,仍然難免失敗。更何況心懷奸邪私利,處處阿諛逢迎的小人呢,這些人難道不是國家的禍患嗎?豎立直木,卻懷疑它的影子不直,即使耗盡腦力也不能看到歪斜的影子,這是很明白的事。

【原文】
夫君能盡禮,臣得竭忠,必在於內外無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信,則無以事上,信之為道大矣。昔齊桓公問於管仲曰:“吾欲使酒腐於爵,肉腐於俎,得無害霸乎?”管仲曰:“此極非其善者,然亦無害於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蔘之,害霸也。”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弗能下,饋間倫曰:“鼓之嗇夫①,間倫知之。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右曰:“不折一戟,不傷一卒,而鼓可得,君奚為不取?”穆伯曰:“間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間倫下之,吾可以不賞之乎?若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晉國之士舍仁而為佞。雖得鼓,將何用之?”夫穆伯,列國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猶能慎於信任、遠避佞人也如此,況乎為四海之大君,應千齡之上聖,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將有所間乎?

【註釋】
①嗇(sè)夫:掌訴訟賦稅的地方官。

【譯文】
如要君王尊禮,臣下盡忠,就必須內外無私,君臣之間相互信任。信任對於治理國家至關重要。過去,齊桓公對管仲說:“我想使酒在酒器中變壞,肉在鍋中腐爛,這樣做對治國無害吧?”管仲說:“這樣做不好,但對治國也無害。”齊桓公問:“那麼什麼會危害國家呢?”管仲說:“不能識別人才有損於霸業;知道是人才而不能恰當地任用有損於霸業;任用了又不肯信任有損於霸業;信任而又讓小人從中摻和有損於霸業。”晉國的中行穆伯攻打鼓這個地方,一年都攻克不下,饋間倫說:“鼓這個地方的百姓,我是知道的。不必興師動眾、出兵打仗,我就可以攻下鼓這個地方。”穆伯不理他,左右的官員說:“不用一兵一卒,而鼓就可以得到,為什麼不聽饋間倫的意見呢?”穆伯說:“饋間倫的為人,奸詐不仁義。如果他奪取了鼓地,我可以不賞他嗎?如果賞賜了他,不是在賞賜奸邪小人嗎?如果讓小人得志,那就是讓晉國的人放棄仁義而宣揚奸邪。即使得到了鼓地,又有什麼用呢?”穆伯,是戰國時的大夫,管仲,是霸主的得力助手,他們尚且能夠如此的被重視信用,疏遠小人,更何況陛下是德冠千古的聖明君主,怎能有損於巍巍盛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