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推薦7篇)

篇一: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推薦7篇)

謝佳昀

我認為利大於弊。崇拜意即尊敬佩服。“崇拜偶像在一定程度上寄託了自己的理想追求,青少年所崇拜的偶像大多屬於成功者,也能折射出青少年自我的理想追求。崇拜偶像需要清醒的頭腦,需要一種辨別能力:知道偶像是如何靠自己的勤奮努力來成就自我,為社會做出貢獻的。”

有人說過:“如果你很難過,就看看天空吧,它那麼大,一定可以包容你所有的難過和委屈。”

所以說:如果你很難過,就看看偶像吧,他那麼遠,一定不知道你所有的難過和委屈,這樣,你完全可以偷偷寄託給他。

我喜歡我的偶像,我愛他的外表,愛他的聲音,愛他的舉動……任性的認為他是一個完美的好人。要知道,多少心灰意冷的天,他沒陪,但我就是開心,睜開雙眼就看到照片上他燦爛做一切,一下全好了,會樂得合不攏嘴。在悲傷時,大多數不需要什麼正直理性。

大多數時候,奇怪的漂亮話在耳邊,歌頌偉大。漂亮的奇怪話在身邊,偉大講說。

可卻有且僅有一件簡單的事:快樂的喜歡愛的。

篇二: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朱倩

近幾年,青少年崇拜偶像已是一個常見的現象。我認為,青少年崇拜偶像是一種利大於弊的行為。

可能有人會說,青少年盲目追星,給自己、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經濟、精神損害。但是,本次論題中的偶像,範圍並不僅限於娛樂圈。他可以是一位學者,也可以是一個你身邊優秀的人,甚至可以是一個虛擬人物。崇拜偶像,是學習他的精神,而不是瘋狂的追捧。一個明星在登上舞臺前,背後要在練習室揮灑下多少的汗水,他的精神難道不值得學習嗎?

青少年可以從偶像身上汲取到正能量,偶像還可以引領他們的目標,使他們找到正確的人生方向。偶像,不僅僅是崇拜,更是一種精神上的學習。青少年正處於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有著明確的目標更有利於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

同時,也有一些明星通過龐大的粉絲數將中國文化傳給世界。青少年粉絲也帶動了文化傳播。

因此,我方觀點為:青少年崇拜偶像利大於弊。

篇三: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姚聰慧

今天的語文課我們進行了一場辯論。正方為“青少年崇拜偶像利大於弊”,反方為“青少年崇拜偶像弊大於利”。由於座位的原因,我被分到了反方,而我自己是認為利大於弊的。

偶像,是一個很廣泛的詞,他可能是你身邊的人,也可能是家喻戶曉的大人物。我的偶像也不止一個,但他們身上都有某種精神或亮點值得我們去學習、崇拜的。

現在的青少年對自己的目標和方向大多沒有明確,而有度地崇拜一個偶像可以使我們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我們崇拜偶像並不是要完美的成為他,畢竟人無完人,我們還是要掌控自己的人生。多崇拜些優秀的偶像可以讓我們變成更好的自己。

我也並不否認反方說的過度崇拜偶像可能會失去真實性甚至做出一些不恰當的行為。但是,我們不能以個例來定論。

就我自己而言,我的偶像給予了我學習的動力,讓我變得越來越優秀,也不再那麼膽怯了。這些都是作為一個青少年,偶像帶給我的利。

在學習之餘,我們也可以通過崇拜偶像來放鬆甚至提升自己。

包括現在國家每年都會推選並提倡學習“感動中國”的人物。難道我們學習他們的品質就是弊大於利嗎?現在大多數的明星身上也有很多閃光點,大部分男團藝人都是通過無數個日夜的努力才從無人問津到眾所周知。我們不應該學習這種精神嗎?

綜上所述,我認為崇拜偶像利大於弊。

篇四: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偶像崇拜利與弊

趙博

陽光透過窗戶照在我們的臉上。早餐過後,我們齊聚一堂。鈴聲響起,都坐在座位上。

今天是國中以來第二場辯論會。老師想了個辯題:青少年偶像崇拜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正方是利大於弊,反方是弊大於利。

我心想,正方真簡單,班長和學委都在,這不穩穩的嘛。我猶豫了。反方有挑戰性,正方獲勝的機率又大,我遲疑了兩秒,發現大部分都去了正方,我也過去了。因沒帶椅子,說話不肯定,又被老師叫回了反方。我當時想,沒事,都挺不錯的,這樣才刺激嘛。在主持人的帶領下,很快,比賽開始了。

正方一上來就堅決肯定了己方觀點,並以偶像來作為目標。反方也不甘示弱,直接說出了偶像使青少年入迷,到了忘我的境界。正方舉了例子,如李白、雷鋒。正方又說明了偶像本身的樣子,偶像是善良正義的,借用了一個球迷被偶像所激勵,重新找回了自我的故事。反方藉著現在的時代,說明了當代青少年的偶像狀況。很少青少年的偶像是善良正義那種的,大多數是靠顏值成為青少年的偶像。青少年許多時間都被這種“偶像”佔去。所以弊大於利。正方又舉出了十大優秀代表人物的例子,作為偶像。反方反駁了回去,十大代表人物是國家層面的人物,不單單是與青少年相關的,與國家所有人緊密相連。又說了一些學雷鋒做好事的事,反幫了倒忙說了一個發生意外的案例。正方抓住了這個事情的漏洞,說明了那個人的本質是好的,只是在操作上失誤了,而且,只是個例。正方又堅定了己方的觀點。

全部人都發過言後,比賽就結束了。

最後的結果,大概好像可能似乎沒準應該是正方贏了吧?哎呀,不管啦,輸贏不重要,重要的是通過這次比賽學習到了什麼,有什麼收穫,有沒有成長。重在參與嘛。

篇五: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蔣璐陽

當今社會,崇拜偶像已成為一種常見的現象。那麼,作為青少年的我們該不該崇拜偶像呢?青少年崇拜偶像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呢?

依我所見,青少年崇拜偶像利大於弊。第一,偶像是一種追求,一種志向。偶像是與個人目標密不可分的。畢竟,人若沒有志向,就像空中無了太陽,黯然失色。

然後就是說到理想。“偶像”和“理想”,看似毫無關聯,其實,兩者區別就在於“偶像”是“理想”的具象化。“偶像”看起來好像比“理想”要更真實、吸引人。

偶像可以是任何人。有的人崇拜現代當紅明星,有的人崇拜球星,有的人崇拜書中人物及二次元角色,還有人崇拜先人、家人、朋友、老師……崇拜球星,那就去“追球”;崇拜明星,那就做一個令自己、令愛豆能欣賞的優秀、獨立的人;崇拜詩人,那便用文字讚頌他們;崇拜畫家,那便繪出他們的故事;崇拜“紅色人物”,那便感謝他們,銘記他們,然後,砥礪前行。

有人說,青少年的偶像大多是網路上的當紅人物,崇拜他們的同時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因為誰都不願做白嫖粉(就是不為偶像花錢、打榜,偶像紅了再站出來蹭熱度的粉絲)。還有人說,青少年還不能完全明辨是非,容易學壞。

但其實不是這樣的。畢竟,在這世上的人,又有幾個能身上沒有一點墨點地活著,又有誰渾身無光潔之處地活著?只是善惡佔比區別而已吧。我想,青少年總能知道別人哪些是缺點,哪些是優點吧。我們應看到的是偶像說“要注意形象,但別不吃飯,不吃飯真的很難受,好好學習來見我”,而不是看到聞一多蓬頭垢面,魯迅看完牙醫就吃點心時就盲目學習。

舉個例子。記得我國一剛開學時不適應國中生活,並一度感到自卑與迷惘,甚至有輕微的自閉心理,封閉自我,什麼也不願與他人說。正是因為追星,正是因為偶像對我們粉絲的約定,正是因為偶像說“你們這群星星永遠在我心裡”,才使我一步又一步克服心理障礙,努力學習,難道有人敢說這是靠神仙幸運地克服的嗎?現在,追星已成為我生活中的微小細節,利用一小部分時間關注偶像。

所以,有一個偶像是很不錯的,願有理想的人成為自信的、有追求、有抱負、有前程的人,在夜空中閃著無可替代的光芒!

篇六: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尹思媛

新華字典上寫著,“崇”是尊重的意思。崇拜偶像就是尊重偶像,偶像其實並不高於我們,他們和我們是平等的。所以我方觀點是:青少年崇拜偶像弊大於利。

現在,是網際網路時代,許多人都是盲目追星,只看顏值,不看其他,只要他(她)好看,就喜歡他(她)。每天為了自己的偶像簽到、打榜、買周邊、買同款、買應援物、買偶像代言的產品……花費了自己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更有大多數應援會產生了“不花錢就是不愛他”這種錯誤的想法。

之前有個小女孩為了給偶像直播打賞花費了好幾萬,裡面還有給她奶奶看病的醫藥費。這僅僅是因為她的偶像,他(她)們為了追星已經變得“瘋狂”。

我們現在是青少年,正處於心智不成熟時期,自控能力很弱,很容易從“崇拜偶像”變成“盲目追星”,變得只注重偶像的外在顏值,而不注重內在修養。由此可見,青少年崇拜偶像的危害性是十分巨大的。

所以,我認為青少年崇拜偶像弊大於利。

篇七:偶像崇拜的利弊議論文辯論作文

卜嘉浩

今天,語文楊老師為我們準備了一次辯論會。辯論會的內容是“青少年崇拜偶像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第一節課,老師講課時,我們都很想快點記完筆記開始辯論會。

辯論會開始了,正方先發言。李華鵬同學說了“偶像不等同與明星”。偶像不只是表面被人稱讚,而內在才是我們應該學習的。李華鵬還舉出了李白是杜甫的偶像的例子,贏得了正方的掌聲。反方的謝佳昀同學立刻站了起來說:“杜甫是十分崇拜李白的,但這並不能表現出青少年的現狀。有一位還在上學的女孩,為了給自己崇拜的偶像打賞,花掉了奶奶全部的救命錢。”謝佳昀同學剛坐下,反方的另一位尹思媛同學就站了起來,說:“現在的青少年和古代的名人不同。青少年自己的掌控力大多都十分有限,而崇拜的人物也並不是那種高大上的人,而是那些對人們無一處的明星,所以這樣做是不明智的。”

又輪到正方發言了,譙添欣立刻說:“打一個比方,德雲社有很多的人喜歡,也有很多人用德雲社的規矩約束自己,所以明星並不全部都影響青少年,反而會對青少年有益處。”

後來,辯論會進入了白熱化階段。李華鵬同學說我們應該學習感動中國十大人物。林博聰立刻用青少年大多不關心這些來回擊……

而我認為,我們可以有偶像,我們可以學習偶像的精神、品質和優良習慣。我們的偶像可以是任何人:朋友、父母、名人、古人,甚至是不認識的人。只要他有值得學習的地方,就可以把他當做你的目標向他學習,這樣你可以變得更好。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我們需要一個能約束我們和激勵我們的人。他是迷失者的燈塔,是攀登者的山崖。他就是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