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友誼的作文:偶像崇拜利大於弊1200字

大家好,關於“偶像崇拜是否利大於弊”的討論,我方的觀點是“偶像崇拜利大於弊。”

關於友誼的作文:偶像崇拜利大於弊1200字

談及偶像,我們常常想到的是在聚光燈下閃閃發光,才藝俱佳,聲臺行表集於一體的藝人,或是在熒幕上喜形哀色演繹得淋漓盡致的演員,他們的確是偶像,但傳統意義上的偶像不僅僅囿於此。

“偶像”一詞在百度百科中的定義是指為人模仿的物件,物件是種,為人模仿是屬差,它可以分為三類,自然物,人造物和思想物。“崇拜”的釋義則為個體對本身,他(她)人以及某外界事物所具有的的高度的尊重,欽佩與信任。簡單來說,“偶像崇拜”代表著人們對於一種精神寄託物的情感表達,從定義來看,它本就是積極且向上的。

“夸父與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飲,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棄其杖,化為鄧林。”古代神話故事中的“夸父逐日”便是一種人對自然物的崇拜,崇拜太陽的光和熱,所以追逐,所以想要征服,其中過程是篳藍縷的,是頭破血流的,是險象叢生的,但這種激勵著我們為真知摒棄界別的成見,逃脫世俗與傳統,探求未知世界,啟發我們仰望星空,探月登月,開“天眼”,去聽地球以外的聲音,觀黑洞之廣闊浩瀚;腳踏實地,發掘地球內裡,尋找物質關係。

《史記》中“相如既學,慕藺相如之為人,更名相如”,“賦聖”司馬相如崇拜舌戰群儒的藺相如,為將其為人做事刻進骨子裡,更改姓名以昭其志;“詩聖”杜甫崇拜青蓮居士的才高八斗,為其寫詩,據考證的便有十五首,勾筆寫下“飄然思不群”,在本身清明周至的理性下更融入了李白浪漫的感性;毛澤東曾高度評價曾國藩,“愚於近人,獨服曾文正”,蔣介石也崇拜曾國藩,終身拜讀不輟,“足為吾人之師資”,因為崇拜,毛蔣兩人也將曾國藩的治國理念貫通進了他們的思想且得以實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則其長而化為己有,修內裡,方能卓爾不群。

常言“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對思想物的崇拜的益處也是不容忽視的,豐收年節拜土地公公,中秋節吃月餅紀念嫦娥,中元節拜鬼神,因為有敬畏之心,行事更加謹慎,凡事都講規矩二字,不僅如此,神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精神慰藉。

由此觀之,人於自然的崇拜能激發探索;人於人的崇拜能使內裡更加豐滿;人於神明的崇拜能給與一定的精神慰藉。

對方辯友提到盲目崇拜而導致的一些不好的例子,這是缺乏理性的表現,“理性獨自掌權,是一種侷限的力量,熱情不加束縛,則是自我焚燒的火焰”,偶像崇拜的弊端不在於其本身,而在於我們本身,理性且熱情,即可收益終生,車爾尼雪夫斯基說過:“既然太陽上也有黑點,‘人世間的事情’就不會有缺陷。”魚有刺難道我們就不吃魚了嗎?這是一個道理。

總而言之,偶像崇拜利大於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