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故事:讓車尊重人作文

我在國外旅行的時候,常常鬧出這樣的“笑話”:在斑馬線上穿馬時,看見有拐彎的車輛過來,就習慣性地停下腳步,讓車先行,不料,司機偏偏也習慣性地剎了車,要我先走,於是,雙方就都停在了那裡。但我“積習難改”,又習慣性地做個手勢,還是要讓車子先行通過,司機見狀只好“恭敬不如從命”,不過,每每都是先搖下車窗,點頭對我表示感謝。

哲理故事:讓車尊重人

不用說也知道,我那讓車先行的習慣是在國內養成的。因為那些車子總是趾高氣揚、神氣活現、理所當然地從人身邊呼嘯而過。事實上,車與行人搶道的時候,有的駕車者在心態上就是傲慢的,輕視人,輕視生命。在這樣的心態下,駕車者就會自我放大,連人都不怕,都不放在眼裡,怎麼會不開起“野蠻車”來?如果每個開車者都有尊重人、讓人先行的意識,交通事故會直線下降。

我曾問國外的朋友,為何你們能做到讓人先行呢?他們告訴我,那是交通法規規定的,必須是“人優先”。我一下子有點懵,難道我們這裡的交通法規搞的竟是“車優先”?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明文規定: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

好吧,至少從現在開始,我們無須再卑微地讓車先行,而應理直氣壯地讓車尊重人,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