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阿甘正傳有感600字作文

這個星期,媽媽從網上給我買了一本《阿甘正傳》,這本書可謂是倍受好評,作者溫斯頓·葛魯姆在1986年寫下此書,1994被改編成同名電影,大獲成功。爸媽儘管只看過電影,但仍然讚不絕口。

讀阿甘正傳有感600字作文

看到正傳二字,我無理由的想到了民國時期偉大革命作者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噢,那本書可真是令人燒腦!翻開《阿甘》第一頁,你會發現上面醒目地寫著英國詩人德萊頓的一句名言:“瘋子自有瘋子之趣味,不足為外人道也。”我心裡想:為什麼這本書要以這麼奇怪的名句作引呢?果然,作者的套路果然與眾不同,本書的主角弗洛斯特·甘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白痴,一個白痴能幹出什麼大事呢?下面,就讓我帶大家進入這不可思議的世界中吧!

弗洛斯特·甘,一個先天的白痴,一個魁梧的傻子,一個比常人智商要低的孩子,一個從小就讀於“白痴學校”的笨蛋,卻在各方面有著非比常人的天賦。平常人達不到的速度他能;平常人做不出的公式他能;平常人吹不出的音符他能……在母親的教誨中,阿甘在長大後擁有著各種令人驚羨的身份:橄欖明星、交際大使、民族英雄……在經歷各種平常人不能經受的“運氣”和磨難後,成為了一家身價過億的海鮮公司的老闆。

你們也許會驚歎為何阿甘有如此好運,可是又為什麼那些聰明的正經人最後都變成了一些不起眼的普通人,而阿甘,堂堂一介白痴,卻如此成功呢?人人都有阿甘一般的好運氣,人生中最幸運的時刻,不是靠等,而是靠未知的發掘和創造,關鍵要看你怎麼把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