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五則:欲利己,便是害己作文

王永彬

第二一五則:欲利己,便是害己

【原文】

欲利己,便是害己;肯下人,終能上人。

【譯文】

想要對自己有利,往往反而害了自己。能夠屈居人下而無怨言,終有一天也能居於人上。

【註釋】

下人:屈居人下。

【評語】

很多事情所圖謀的和所得到的結果往往恰好相反。欲利己而反害己,乃是因為人人都想利己,而利又未必能滿足每一個,因此,在利之中必有許多爭鬥,人們常在未蒙其利時便已先受其害,或者已得其利,而禍害隨來。因為既將可爭鬥的“利”納入懷裡,必然就要承受爭鬥。

俗話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前一句便是“肯下人”的意思,後一句便是“能上人”的意思。反過來說,“不肯下人,終不能上人。”萬丈高樓平地起,蓋樓房豈有不打地基的?不挖地基而蓋的樓房,終禁不起風吹打而倒塌。如果不肯把自己放得低,好好學習,憑什麼本領爬得高呢?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成功的,那些成功的人,哪一個不是由低處經過了千辛萬苦才爬到高處的。捱不住的早就下來了,還談什麼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