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則:處事辨是非 平正貴精詳作文

【原文】

第二十五則:處事辨是非 平正貴精詳

大丈夫處事,論是非,不論禍福;士君子立言,貴平正,尤貴精詳。

【譯文及註釋】

【譯文】

有志氣的人在處理事情時,只問如何做是對的,並不問這樣做為自己帶來的究竟是福是禍;讀書人在寫文章或是著書立說的時候,最重要的是立論要公平公正,若能更進一步去要求精要詳盡,那就更可貴了。

【註釋】

大丈夫:有志氣的男子。

士君子:讀書人;知識分子。

立言:樹立精要可傳的言論。

平正:持論平正。

精詳:精要詳盡。

【評語】

一個有志節的人,在處理任何事情時,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是”和“非”,最後堅持的一定也是“是”和“非”。只論是非而行事,必是“當是者是之,當非者非之。”要做到這樣,並不容易。因為,有些奸險小人在與你共事的時候,只圖一己的私利,不希望你依正道行事,而希望你按照他最有利可圖的方式做事,若不照著做,便想盡辦法阻擾你,打擊你,如果你只想趨吉避凶的話,就很容易失了正道。因此大丈夫行事,但問事情對錯,有勇氣承擔一切禍福,不因而喪失人格。

至於讀書人著著立說,貴在言辭公允客觀,不可偏私武斷。因為文章是給人看的,若是觀點有所偏差,豈不是誤導了眾人?曹丕認為文章是百年的大業,一點也不差;而孔子“述而不作”,想必也是有道理的。因此,著作文章一定要客觀公正,謹慎下筆,否則,率爾操觚,哪有什麼可看性呢?其次再求精要詳細,言無不盡,這樣的文章才是最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