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出救火隊作文

春秋末期,一到冬天,魯國都城南門附近的老百姓,都會聚集到城門附近的蘆葦蕩子裡打獵。那裡生長著肥美的野草,有數不清的魚蝦和飛禽。一傳十、十傳百,來這裡打獵的人,絡繹不絕

罰出救火隊

一天,不知誰為了一時之利,竟然放了一把火來捕殺獵物。火借風勢,很快蔓延開來,大家都忘乎所以地追逐四處逃竄的獵物。

魯哀公在宮中聽到火災的訊息,大吃一驚,趕忙派人去救火。但是,被派去的人,也跟著眾人去追逐獵物。

這時,宮中一位大臣說:“在這樣危急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設定任何獎賞和懲罰,他們當然不願意冒險去滅火。趁機捕殺獵物不僅有利可圖,也有趣味,他們自然趨之若鶩。”

傳令下去:凡是救火的人,就是為挽救都城立下功勞的功臣,一定重賞。

大臣趕忙說:“這樣也不太好。現在一團糟,不清楚誰在救火,誰在追逐獵物,至於誰的功勞大、誰的功勞小,也沒有辦法評定,況且現在人這麼多,用這麼多的財富去賞賜實在是不划算。”

魯哀公想了想,又開始發愁,說:“那該怎麼辦呢?”

大臣回答道:“既然獎賞不行,那為什麼不懲罰呢?我們可以規定,捕殺獵物者視同玩忽職守,不救火的人等同於戰場上的逃兵。如果被發現,不管是誰,都要按軍紀處罰,不留半點情面。不用一分錢,就能達到目的。”

魯哀公一聽,讚不絕口,立即傳令下去。不一會兒,大火就被撲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