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500字作文

四月是學校的讀書月,我看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的作者是瑞典的塞爾瑪·拉格洛芙寫的。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一個調皮、愛搗蛋的小男孩尼爾斯趁著父母出門,戲弄了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施了魔法後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然後和家裡的雄白鵝一起在各地旅行的故事。

讀《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有感500字作文

我看的這本書用工有二十二個篇章,其中我最喜歡的篇章是遭遇狐狸追殺。這個篇章講的是一隻飢腸轆轆的狐狸想吃一頓每餐,看到了一群大雁,它抓住了一隻大雁,準備吃那隻大雁時,尼爾斯為了幫助那隻被抓的大雁脫困,自己被當成狐狸急力剷除的物件。最終在雁群的協助下,尼爾斯和那隻大雁終於脫離了險境。這一個篇章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尼爾斯的壞習慣已經在慢慢改掉,好習慣正在變多,這是尼爾斯的一個轉折點,所以我很喜歡這個篇章。

我比較喜歡的還有一篇,這一篇章叫為公羊除害。寫的是尼爾斯來到一座小島上,遇見一隻老公羊。老公羊每年總被幾隻狐狸襲擊,很苦惱。於是尼爾斯就想為老公羊趕跑那些狐狸。不出所料,晚上那些狐狸又出來吃羊了,尼爾斯憑著自己的智慧和大家的努力,趕跑了那幾只狐狸。

我喜歡的原因是這一篇章體現出尼爾斯很聰明、很勇敢,而且篇章裡夾雜了很多有趣好笑的情節,所以很吸引人。

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壞習慣要改過來,好習慣要留下來這一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