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回首又見他[上]1200字作文

在這個青春期氾濫的時代,我以為我會永遠那樣純潔的乖下去,然而我錯了,開學第一天,我就喜歡上了這個有些逗逼,愛笑愛耍帥的男生。他是我的同桌。我很開心和他同桌了一個月,在期中考試後,我和一個學習好的不食人間煙火的男孩坐在了一起,然而現在,這個男孩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相反,在和他分開的幾個星期後,我向他表白了。可能很多人都不會理解,為什麼剛進國中就想著談戀愛?不,我有自己的理由,我怕再不說,就永遠失去他。他曾經很討厭我,我也不在意,因為現在,我們是很好的朋友,他是我的藍顏。

初遇·回首又見他[上]1200字

然而怎麼也沒有想到,到了國中我竟然和他分到一個班,還做了同桌。更離譜的是,我怎麼就喜歡上了他。再跟他表白後,我以為我會就此幸福下去,可是我錯了,那晚我得到的回覆是:“我不喜歡你。”誰告訴女追男隔層紗,一點都不好追啊。我看到這條QQ訊息是,頓時就蒙了,這跟我預料的不一樣啊。那晚,我沒哭,卻一晚沒睡,坐在床上發呆。腦海中倒著以前我和他的故事……

現在的我雖然還在喜歡他,但是我們彼此都是好朋友,有什麼事都可以對對方說。現在正值暑假,他和我報了同一個夏令營,去海邊的一個精緻的城市——廈門。我以為這是一個表白的好機會。第二天晚上,我們在海邊搭帳篷,那天海灘上在舉行篝火晚會,大家都很嗨,可是他沒有。他自己一個人在海里淌水走,特別孤獨的背影。我跑過去問他:“你不去和他們一起玩嗎?”他回頭看著我,把手伸到我頭上,我以為他要摸我的頭,站在那不敢動,可是他把手放下去了,說:“你去和他們玩吧。”我怎麼忍心讓我的少年一個人呆在這裡,我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我陪你一起走!”那天晚上,我的腳在冰冷的海水裡浸了半個小時,腳被拖鞋磨破了,水浸的生疼,但為了我的少年,這點痛算什麼。

國二:郭雨璇

記得第一次見他,是在國小六年級的時候,那時學校舉行禮儀操比賽。正是盛夏,我們一班人頂著大太陽在樓下籃球場練習,他上完體育課抱著個籃球過來打,站在我身邊的一個女生悄悄跟我說:“你別說,那個男生有些帥。”那個時候,我並不認識他,我只知道,他住在我閨蜜家樓下,正在和我閨蜜鬧緋聞。第二次見他,是在那之後的幾個星期,那天放學,我們整隊出校門,正好撞見他們班,他一臉逗笑的跟我閨蜜說:“盜版王源。”因為我的閨蜜因為王媛這個名字苦惱了很久,所以導火索就此點燃……第三次見他,在閨蜜家的樓下,那個時候我對他的名字雖然略有耳聞,但並不熟。可不曾想,因為每天放學從閨蜜家那邊走順路到媽媽單位,頓時把他和閨蜜的緋聞硬生生地掰成了我和他的緋聞。那個時候我根本不認識他,清者自清,我也並沒有放在心上。

不得不說時間還是很神奇的。

他是我的特別關心,他在我的QQ裡有一個特別的分組叫“很奇怪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