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文明之星評選辦法作文

一、指導思想

校園文明之星評選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培養學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養,展現我校學生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根據前階段學校開展的 “文明禮儀”主題教育活動,學校決定由本學期開始舉辦首屆校園文明之星評選活動,讓廣大的同學學有榜樣,營造文明整潔、健康和諧、催人奮進的校園氛圍,鼓勵更多的學生學習先進、趕超先進,最終達到班風、校風優良,人才輩出的目的。

二、校園之星的基本條件

(見《xxx市第二國小校園“文明之星”評比細則》)

對有下列行為的學生不予參評:

1、隨手亂扔果品紙屑,亂倒垃圾、隨地吐痰者。

2、不按時打掃衛生者。

3、破壞花草樹木者。

4、在校園內,尤其是樓道及室內追逐打鬧,使用不文明用語現象者。

三、校園文明之星的評選辦法

由學生、班級、年級組共同評選。具體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學生根據評選條件自行打分,經班委認定後推薦5-6名候選人(候選人自評分必須在80分以上)進行全班投票。候選人對照評選條件簡要介紹事蹟後,由大家舉手錶決確定,根據得票數多少且超過半數者才可確定為“班級文明之星”。各班將得票數最多的學生推薦為“校園文明之星”,並填寫 “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

2、年級組將各班級推薦的“校園文明之星”進行稽核,然後向學校推薦“校園文明之星”。(原則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項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實事求是,評選過程要充分發揚學生民主,對推薦名額寧缺勿濫。

2、推薦表各專案要填寫完整、真實。

3、上交“校園文明之星推薦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為4月10日。

五、校園文明之星的獎勵辦法

校園文明之星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有關事蹟在學校宣傳欄、廣播站公佈;該星作為以後評選市、區三好學生、優秀幹部以及其他推優的參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