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作文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傷仲永》

譯文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係,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錢請方仲永作詩。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也已經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裡見到了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他寫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回答說:“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遠勝於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常人,是因為他受到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天生就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註釋、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向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在詩(後)題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宗族作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讓他寫詩,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感到驚奇,漸漸地對他的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有的人用錢幣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所聽到的相稱了。
7.泯然眾人矣!(倒裝句)
譯:(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還自揚州(狀語後置)
譯:從揚州回來。
9.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
譯:(他的父親)從鄰居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他立刻寫了四句詩。
10.卒之為眾人。
譯:最終成為普通的人。


朗讀停頓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讀後有感
讀了王安石先生的《傷仲永》,我的感觸很深,方仲永這個天才,竟然會最終變為一個普通人,我們對他的遭遇僅僅只有惋惜和同情嗎?恐怕還應有一些對方仲永父親和縣人的批評吧,他們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卻為社會損失了一個人才。這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難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嗎?王安石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應當不只是這個,還有對天才的看法。
天才,顧名思義,從上天那裡得到了才華的人。天才,當然比普通人要優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學習,就能成為一個社會難得的人才。但為什麼方仲永最終成為了一個普通人。甚至連普通人都不如呢?這是因為他沒有接受後天的教育,沒有進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別人卻都在努力奮鬥,不斷進步,最終他只有被超過。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後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後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會被荒廢。反之,一個普通人,經過自己的不斷努力,可能也會對社會做出很大貢獻。
要得到進步,就應當勤奮地學習。古人說:“業精於勤”。勤學是成功之母。勤能補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個是不經歷勤奮的學習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讚揚和敬佩的呢?王獻之“用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最終成為大書法家。法國文學家福樓拜的書房窗臨塞納河,因燈光徹夜透明,被船伕當作漁燈,他對天才的認識“天才無非是長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終他成為了一代大文豪。他們都並非是天生聰慧。他們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優秀,他們的成功來源於他們的耐心和勤奮。
天才在於日積月累,聰明在於勤學不輟。一個人,天資再高,如果不勤奮學習,必幹不成大事業。甚至養活自己都很困難;一個人,天資一般,如果能勤奮學習,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學是成功裡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或許我們並不是天才,但讓我們現在做起,努力、勤奮地學習,必能幹出一番大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