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樂師作文

  從前有一頭驢,多年一直為主人忠心勞作。最後,這頭可憐的驢年邁體弱,每天的工作漸漸成了一種負擔。由於它再也沒有利用價值,主人決定一槍打死它。當驢得知即將到來的命運,決定不能就這樣死去,而是逃到臨近的城裡去當一名街頭賣藝者。

街頭樂師

跑了一段路之後,驢遇到了一隻躺在路邊直喘粗氣的靈緹犬。“兄弟,”驢問道,“出什麼事啦?你看起來這麼累。”

靈緹犬回答道:“是的。因為我日漸衰老,無法再捕獵,我的主人準備打死我。想到生活這麼好,我就離開了他,但不知道怎樣謀生。”

“那好,”驢說道,“我正前往這附近的大城市,我打算到那兒做個街頭賣藝者。你為什麼不從事音樂呢?我來吹長笛,你敲定音鼓嘛。”

靈緹犬覺得這是個不錯的主意,於是就和驢一起出發了。走了一小段路後,它們遇到了一隻貓,貓把臉拉得老長,好像三天下不見晴天似的。驢問道:“貓朋友,出什麼事讓你不高興呀?”

“心情沮喪時,哪能高興得起來啊,”貓回答道,“我現在年事已高,牙齒快掉完了,因此只喜歡在火盆邊捉老鼠,我的女主人想溺死我算了。我還不想死,所以就從她那兒逃了出來,現在不知該去哪兒,該做什麼。好建議值錢啦!”

“跟我們去附近的大城鎮吧,”驢說道,“嘗試街頭賣藝去。我知道你在晚上發出的聲音非常美妙,所以你肯定會成功的。”

聽了驢的建議,貓很高興,於是三個朋友一起趕路。一會兒,它們來到一家旅館的院壩,看見一隻公雞在起勁兒地鳴叫。“你到底怎麼啦?”驢問公雞,“你發出那麼大的鳴叫聲,我們的耳膜都快給震破了。”

“我不過是在預報好天氣罷了,”公雞回答道,“明天是個盛宴日。因為每個節日裡,不少人都會來這旅館。女老闆已經下令今晚就抹掉我的脖子,好作為明天盛宴上的一道湯。”

“我來給你支個招,紅頭,”驢說道,“你最好跟我們一起去附近的城鎮。你有一副優美的嗓子,可以加入我們正在組建的街頭樂隊。”一聽這主意,公雞十分高興,於是它們四個一起繼續前行。

但去臨近的城鎮太遠了,它們要趕一天多的路才到。晚上,它們來到了一片樹林,決定當晚在那兒歇腳,不再前行。驢和靈緹犬躺在了一棵大樹下,貓和公雞上了樹枝,公雞還直接飛到了樹頂,覺得那兒最安全。睡覺前,公雞環顧四周,看見遠處閃爍著一點火光,大聲地對同伴說,不遠處肯定有戶人家,因為它看見了那裡的亮光。

一聽到這,驢立刻說道:“那我們必須起來,去找找那屋子,因為這個歇腳地兒太不成樣子了。”靈緹犬補充道:“沒錯,我覺得要是有幾根骨頭和一兩塊肉就好了。”

於是,它們朝著遠處有微弱亮光的地方走去。它們離那兒越近,光就變得越亮,直到最後來到了一個十分光亮的屋前。驢是四個中最高大的,於是走到窗前往裡望去。

公雞問道:“喂,灰頭,你都看到什麼啦?”

“我看到一張裝飾漂亮的桌子,”驢說道,“上面有好吃的,好喝的。幾個盜賊正坐在桌邊盡情地吃喝呢。”

公雞說道:“真希望我們也這樣。”

“我也是,”驢回答道,“我們幹嗎不想個招把這夥盜賊趕走,然後再住進去?”

於是,它們一起商量該怎樣辦。最後,大夥兒決定讓驢站在窗邊,把前腳放在窗臺上,靈緹犬站在驢的背上,貓站到靈緹犬的肩上,公雞再站在貓的頭上。像這樣組合完畢後,它們按照商定好的訊號,一起奏響不同的音樂:驢發驢叫聲,靈緹犬發犬吠聲,貓發貓叫聲,公雞發雞叫聲。接著,它們從窗戶爬了進去,弄得窗玻璃稀里嘩啦,碎成一片。

這一可怕的噪聲可把這夥盜賊嚇著了,至少以為是些黑心的鬼怪闖進了屋子。盜賊嚇得頭髮直豎,匆匆跑進樹林。四個同伴為自己的成功而興奮著,坐在桌邊享受那夥盜賊留下的食物和酒。

吃完晚飯,它們熄了燈,各自選了個舒適的地方睡覺。驢躺在屋子外面的院子裡,睡門的背後,貓睡在火盆旁邊,公雞飛到高高的隔板上。由於一整天旅途太累了,它們很快就睡著了。

午夜剛過,那夥盜賊見到屋裡的燈火熄滅,一切都安靜了下來,匪首說道:“我們太蠢了,就這麼輕易地給嚇跑了。”他轉向一個手下,命令他前去打探一下一切是否安全。

這傢伙發現一切寧靜,四處黑糊糊一片。於是,他走進廚房,覺得最好點一盞燈。他誤把貓的一雙凶狠眼睛當成了燃燒著的兩塊碳。他試圖拿火柴去點燃。不過貓可不認為這有什麼好玩,徑直朝他臉上撲去,一個勁兒地又吐唾沫又抓扯。盜賊被嚇了個半死,試圖從後門逃之夭夭,結果一腳絆到靈緹犬的身上,靈緹犬朝他腿上咬了一口。盜賊慘叫著穿過院子,不料在經過驢的旁邊時,又被驢後腿給踹了一腳。與此同時,公雞從睡夢中驚醒了,一時興起,於是在棲息的隔板上高聲叫道:“幾個一起。”

盜賊慌忙地跑了回去,跟匪首報告道:“老大,屋子裡有個可怕的巫婆,她一邊朝我吐唾沫,一邊用長長的手指抓我的臉。門前站著個拿長刀的人,狠狠地砍了我的大腿。院子裡有一個黑色的魔鬼,他用一根粗大的木棍襲擊我。這還沒完,屋頂上還坐著個法官,他大喊道:‘把強盜帶上來。’於是我就逃了回來。”

這件事之後,這夥盜賊不敢再擅闖這屋子,也再沒去過。這四個街頭樂師對他們的住所很滿意,於是決定把盜賊的屋子當做自己的住所,也許現在還住在那兒,儘管我不太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