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兩兄弟又碰到一起,一見面就你說一句,我說一句地頂撞起來。吵到後來老大說:“兄弟,你不是娶了個能幹的媳婦嗎?讓她給你求些雨不就行了?3天后,如果天能連續下上三天三夜大雨,我就把我的清水河神廟讓給你。”老二說:“一言為定。”老大說:“決不反悔。”兩人立下字據就各自散了。
老二回家將此事對媳婦一說,二媳婦笑了笑說:“這事好辦。”說完化作輕煙飛走了。原來這二媳婦是雷公的女兒,她找到雷公把事情一說,雷公就給了她一隻降雨令。三天之後,大雨瓢潑,傾盆而下,連續下了三天三夜,衝破了西沙河的土壩,到後來雨水居然衝進了龍王大殿,龍宮也搖搖欲墜,老龍王趕快派人找二媳婦求情,大雨才停了。
以後,就有了“大水沖走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認一家人”這句俗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