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
由於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學品等高危險物質,校園內部對火災隱患已經有了一定的防範意識,但通過這次培訓,發現現有防範意識程度還是不夠的。不論是一線工作人員還是治理人員,都應對崗位和部門可能涉及到的火災風險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關設施有充分的瞭解。不論是火災高危險崗位人員還是其他人員,都應該定期接受相關專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各種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個抓”,不為隱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點”。涉及到易燃易爆裝置和物品的部門除了定期的培訓之外,還要經常組織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記錄在案並及時研究整改。組織建立義務消防隊,不僅可以及時撲滅前期火災,更重要的是通過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將消防意識和技能深入到重點部門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對消防安全隱患少的地區往往是最輕易被忽略的地區,但相對安全隱患少並不代表沒有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和生產安全隱患不同,後者只會發生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但前者卻可能出現在校園的每一個角落。
第三是要“抓細節”。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火災的防範要從大處著眼,但應該從小處做起。細節不輕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絕緣材料、放錯了位置的廢紙簍等。但幾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於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這些輕易被忽略的細節很輕易成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