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作為金融機構,主要依靠“信譽”來生存、發展,案件的多發不僅給信用社造成經濟上的巨大損失,其社會輿論評價降低的影響更是給掙扎於銀行業激烈競爭中的信用社射來了致命的一箭。案件的發生意味著信用社經營管理方面出現了問題,將直接導致社會各界對信用社整體評價的降低,社會形象和社會聲譽降低,社員、股東不敢入股,儲戶不敢存款,信用社就會失去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信用社是經營資金的高風險行業,是緊密聯絡千百萬社員、股東和眾多行業的特殊企業,是立足農村、服務“三農”的社群性金融機構,信用社的經營發展、風險防範直接關係著經濟和社會穩定。因此我們必須認清形勢、明確開展案件專項治理、防範操作風險是深化信用社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建立信用社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的迫切需要,是維護信用社自身穩定和建立“平安山東”、“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農村信用社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持續健康協調穩定發展,就必須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的原則,其中,安全性居位首,只有安全運營,信用社和客戶的資金才能安全無損,才能實現盈利和發展,才能“爭創一流”。為此要切實通過專項治理,有效遏制各類違規違法事件的發生,全面提升內控管理水平,儘快使信用社走上規範化管理的道路,確保信用社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斷加強自我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把風險防範貫穿於具體工作的始終,牢固樹立“違規無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風險控制優先”的意識,自覺的把行業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崗位職責,增強自我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增強自我思想道德和業務理論水平,構建牢固的思想防線,使遵紀守法意識在思想深處牢牢紮根,變成一種自覺,一種習慣。從小事做起、從自我做起,8小時以內要管好自己,8小時以外也要管好,堅決抵制種種違規違法不良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