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私營企業調查報告作文

2005中國私營企業調查報告
最關心的話題是“稅制改革”最理想的定位是“社會賢達”
  主要指標

  私營企業:344萬戶

  註冊資本:42146億元

  從業人員:4714萬人

  產值:20083億元

  社會消費品零售額:10603億元

  出口創匯企業:74443戶

  出口創匯:人民幣1749.68億元

  主要問題

  政企關係不夠協調

  企業之間的拖欠日益嚴重

  企業糾紛解決機制不完善

  由中共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組織的“中國私營企業研究”課題組,在2004年對全國的私營企業進行了第六次抽樣調查(此前在1993、1995、1997、2000、2002年已進行了五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共發出問卷3670份,回收有效問卷3012份,有效回收率為82.1%,有效問卷數約佔2003年底全國私營企業總數的1.0‰。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參加了本次調查,並分擔了一半的抽樣任務。

  現將調查資料分析的主要意見簡報如下。

  關於私營企業的情況分析

  (一)兩年來私營企業總量上持續快速增長

  本次調查顯示,2001年以來,私營企業數量有了明顯增長。2003年底,私營企業達到300.55萬戶,比2001年增加97.7萬戶,增長48.16%。

  1988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了私營經濟的合法地位,同年6月國務院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憲法和《私營企業暫行條例》,開始對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當年共登記私營企業90581戶。1992年鄧小平“南巡”談話,迎來了私營企業發展的春天。從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間,私營企業增長了33倍多,年均增長28.87%(截至2004年上半年,私營企業累計登記已達到334萬戶);註冊資本由1993年底的681億元增加到2003年底的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截至2004年上半年,註冊資本已達42146億元);從業人員由1993年底的372萬人增加到2003年底的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截至2004年上半年,從業人員已達4714萬人);私營企業產值由1989年的422億元增加到2003年的20083億元,增長了48倍,年均增長47.15%;實現的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由1989年的190億元增長到2003年的10603億元,增長了近56倍,年均增長49.51%。2003年出口創匯的私營企業74443戶,出口創匯摺合人民幣1749.68億元,分別比2001年增長了355%和91.68%。

  私營企業發展的地區差異很大,10萬戶以上的省市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2003年底,全國私營企業戶數超過10萬戶的地區有八個,分別為:江蘇(343680戶)、廣東(323077戶)、浙江(302136戶)、上海(291711戶)、山東(228554戶)、北京(186805戶)、遼寧(114415戶)和四川(110359戶)。以上八個地區私營企業共有1900737戶,佔私營企業總戶數的63.24%。

  私營企業經營規模繼續擴大,經濟實力明顯增強。到2003年底,全國私營企業戶均僱工11.73人,戶均從業人員為14.3人,分別比2001年增長5.68%和6.88%。僱工人數100-500人的有34617戶,僱工500-1000人的有3334戶,僱工1000人以上的有1130戶;2003年私營企業戶均註冊資本達117.47萬元,比2001年增長24.16%,註冊資本500萬-1000萬元的有84620戶,1000萬元以上的51830戶。註冊資本億元以上的有1156戶,比2002年同期增加498戶。

  (二)兩年來私營企業規模穩步擴大
一是資本規模穩步擴大,銷售額有所增長。本次調查發現,企業資本規模中位數比2002年調查時上升了20%,銷售額的中位數上升了近10%。本次調查收回的問卷分兩部分顯示:工商局調查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的中位數為92萬元,而它們在開辦時的實收資本總額中位數為50萬元,資本增值了0.84倍。工商聯調查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的中位數為300萬元,而它們在開辦時的實收資本總額中位數為100萬元,資本增值了2倍。這說明,無論是一般性私營企業(工商局調查的物件)還是代表性私營企業(工商聯調查的物件),它們在開辦企業後,資本都有增值,區別僅僅在於增值快慢而已。在2003年底,在工商局調查企業中,所有者權益超過1000萬元的佔15.2%;超過5000萬元的佔3.6%;超過1億元的佔1.2%。也就是說,所有者權益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私營企業,約佔20%;工商聯調查企業中,相應的比例更大,所有者權益超過1000萬元的佔26.0%;超過5000萬元的佔6.9%;超過1億元的佔3.5%。也就是說,工商聯絡統的私營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超過千萬元的戶數佔到36.4%。

  企業的銷售額也有增長。2003年底,工商局調查企業的銷售額中位數為200萬元。工商聯調查企業的銷售額中位數為640萬元。

  至2003年底,企業的開業年數為5年及以下的佔32.9%;6至10年的佔42.3%;10年以上的佔24.8%。也就是說,被調查企業開業6年以上的佔了67.1%。開業年數的中位值為7年。2002年調查時,這個數值是7.04年。考慮到這次調查有一半是通過工商局向一般私企問卷的,不同於上次僅僅調查代表性企業,所以不能得出私營企業存活年數下降的結論。

  根據企業的開業年數、企業開業時的實收資本、企業2003年底所有者權益三個資料得出企業的資本年增長率,其中位值為8.8%。

  二是企業利潤略有回升,銷售利潤率趨於平穩。上次調查發現,由於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私營企業的銷售利潤率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此次調查發現,銷售利潤率已經逐漸趨於平穩。

  2003年底,工商局調查企業的稅後淨利潤的中位數為7萬元,與前面的銷售額中位數相比,可得出銷售利潤率約為3.5%。工商聯調查企業的稅後淨利潤的中位數為25萬元,與前面的銷售額中位數相比,可得出銷售利潤率約為3.9%。兩者資料相差不大。

  與前幾次工商聯調查資料相比,企業利潤略有回升(1997年銷售利潤率為7.9%,2000年為5%,2002年為3.6%),被調查企業的稅後淨利潤(中位數)從2002年調查時的21萬元上升到25萬元,但銷售利潤率只回升了0.3個百分點。

  行業利潤差距拉大。此次調查發現,房地產業的利潤大大高於其他行業,稅後淨利潤的中位值比處於第二位的“電力煤氣業?的利潤高一倍多。其他利潤較高的行業還有電力煤氣、衛生體育、建築業、採掘業、科研技術業,而利潤較低的行業為交通運輸業、社會服務業、商業餐飲業。可以看出,科研技術業雖然資本規模處於平均水平之下,但其利潤中位數卻是高於平均水平的,這與其技術含量高有直接關係。商業餐飲業資本規模不大,技術含量較低,而且行業競爭激烈,行業利潤低。

  三是僱工人數基本穩定。工商局調查企業2003年全年僱工人數的中位值為24人,而工商聯調查企業的全年僱工人數的中位值為60人。從縱向來看,私營企業的全年僱工人數基本穩定。本次調查企業的全年僱工人數的中位數與2002年調查企業的全年僱工人數的中位數持平,都是60人。

  除了全年僱工之外,企業還僱用一些季節性工人。工商局調查企業僱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工人數的中位值為5人,工商聯調查企業中這類僱工人數的中位值為8人。

(三)近兩年來私營企業行業和地區分佈呈擴張之勢

  一是主營行業出現多元化趨勢。被調查企業的主營行業有兩項的比例為16.73%;主營行業有三項的比例為6.42%。也就是說,在調查企業中有近1/4的企業主營行業已經多元化了


  二是行業分佈隨著市場準入的放寬而延伸。被調查企業中以製造業和商業餐飲業所佔比重最大:製造業比重達到38.2%;商業餐飲業達到24%,這兩項合計超過了60%。與上一次調查相比,這兩項所佔比例基本未變,商業餐飲業的比例略有提高。

  與上一次調查時相比,農林牧漁業和交通運輸業都略有上升,採掘業比重基本未變。值得注意的是,社會服務、科研技術等新興行業的比重增長迅速。如社會服務業從5.6%增長到了11.1%,幾乎增長了一倍;科研技術業從2.1%增長到了5.5%,幾乎增長了一倍半。建築業雖然算不上是新行業,但增長率也較高,從5.9%增長到了9.1%,增長了近一半。房地產業的比例不小,達到了8.5%。把教育文化與衛生體育作為主營行業的企業也佔了4%;還有1.6%的企業將電力煤氣等公用事業作為主營行業。這些變化說明,近兩年,民間資本的進入領域有明顯的拓展和延伸。

  三是企業的總部和生產經營場地逐步從農村和集鎮向大城市轉移。這是同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涉足行業的不斷調整以及企業的發展戰略相關的,也是同大城市不斷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投資者的努力分不開的。

  四是有相當比重的企業開始注重技術開發。調查顯示,16.7%的企業有自己的技術專利。30.8%的企業有自己設計的產品。另外,有35.2%的企業產品經過了質量認證。42.3%的被調查企業進行了新產品、新技術、新專案的研發投資,研發投資金額的中位數為30萬元。這表明,私營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更加註重產品質量和品牌。

  五是企業的市場開拓能力逐步增強。企業的產品銷售範圍(或提供服務範圍)逐步擴大。2003年,產品銷售縣外的比重超過一半的企業佔60.0%;產品銷售省外的比重超過一半的企業佔到了30.3%;產品銷售國外的比重超過一半的企業佔到了8.1%。

  六是外向型企業數量增加。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產品銷售到國外,另一個是向海外投資。在2003年,被調查企業中有21.4%的企業的產品銷售範圍(或提供服務範圍)涉及到了國外;有2.0%的企業已經向海外投資;有0.3%的企業在海外的投資額超過了100萬美元。

  大多數企業對我國加入WTO後的市場競爭環境做出了積極反應。被調查企業應對加入WTO的措施依次為:與國內其他企業聯合做強做大(25.1%)、引進技術(21.9%)、申請自營進出口權(19.0%)。但是,仍有30.7%的企業根本沒有想過如何應對加入WTO以後的國際競爭環境,還有17.2%的企業認為這個問題與本企業沒有什麼直接關係。

  七是相當一部分企業有上市打算。被調查企業中,有近1.0%的企業已經上市或買殼上市;有0.7%的企業已經進入上市輔導期。有26.5%的企業有上市的打算。

  (四)近兩年來私營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內部管理正在發生變化

  綜合工商局與工商聯的問卷可以看出,無論是開辦私營企業時實收資本,還是2003年底所有者權益,企業主所佔份額比例都是70%(中位數)。這個比例數字,同2002年調查時所得的資料相比,基本沒有什麼變化。但是,其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卻發生了明顯改變,正在由以獨資企業為主的形式迅速轉變為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主的形式。從1993年到2004年的10餘年間,獨資企業比例由

  63.8%下降為22.5%,而有限責任公司比例由16.5%上升至62.9%。1993年,私營企業中董事會比例為26%,股東大會與監事會無相關記錄,黨組織、工會和職代會的比例也不高;而到2004年時,六種組織形式比例都在30%以上,其中最高的前三位是:董事會(74.3%)、股東大會(56.7%)、工會(50.5%)。這些內部組織的發育對於完善企業治理結構起到有力的支撐。

  本次調查還發現,絕大多數企業已經認識到“企業文化?的作用,特別是其“提高員工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關鍵?作用,得到八成以上企業的贊同。但是,絕大多數還停留在實用階段,是從“加強管理層建設”(73.8%)、“著重加強培訓”(70.8%)、“建立表彰激勵機制”(68.3%)著想的。

  (五)私營企業的貢獻逐漸被社會認可

  一是納稅增加。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私營企業的納稅額也在同步增加。2003年底,工商局調查企業的繳稅金額的中位數為8萬元,與銷售額中位數(200萬元)的比率約為4.0%。工商聯調查企業的繳稅金額中位數為25萬元,與銷售額中位數(640萬元)的比率約為3.9%。r>
  納稅大戶的比例也在提高。2003年底,在工商局調查企業中,繳稅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佔15.0%;在200萬元以上的佔9.1%;在500萬元以上的佔3.7%。也就是說,納稅100萬元以上的企業佔了27.8%。工商聯調查企業中的相應比例更高,繳稅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佔23.9%;在200萬元以上的佔14.9%;在500萬元以上的佔7.3%。在工商聯調查的企業中,納稅在100萬元以上的佔了46.1%。

  與前幾次調查相比,企業繳稅金額不斷上升。本次調查比2002年調查時的中位數上升了13.6個百分點。稅金與銷售額的比率基本穩定,保持在4.0%以下。

  二是交費未減。企業除了需要交納國家徵收的各種稅以外,還要交納各管理部門、各種組織收的費用。與上次調查相比,企業的交費金額基本保持不變,這表明了企業的交費負擔沒有減輕。

  三是就業貢獻大。私營企業僱用的工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下崗職工和農民工。工商局調查企業中僱用的下崗職工的中位數為6人,佔到了總員工數的中位值(24人)的25.0%。工商聯調查企業中僱用的下崗職工的中位值為14人,佔到了總員工數的中位值(60人)的23.3%。工商局調查企業中僱用的農民工的中位數為12人,佔到了總員工數的中位值(24人)的50.0%。工商聯調查企業中僱用的農民工人數的中位數為30人,佔到了總員工的中位數(60人)的50.0%。

  根據上述資料推斷,全國私營企業所僱用的員工中,有一半以上是農民工,有四分之一是下崗職工。私營企業對就業的貢獻由此可見。

  四是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私營經濟的發展也有效地推進了國有企業改革。本次調查發現,有6.3%的企業已經兼併或收購了國有企業;還有10.2%的企業正在準備兼併或收購國有企業。有18.3%的被調查企業是由國營、集體改製為私營企業的。據此推斷,300.55萬私企中約有55萬是改制而來的。私營企業在解決國有企業資本金不足、下崗職工再就業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六)企業-市場-政府的關係尚須進一步調整

  此次調查從若干方面探討了現階段我國企業-市場-政府之間的關係。調查表明,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來,企業、市場與政府三者之間的關係已經得到了顯著的改善。但是,不協調的方面仍然不少。需要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調整三者之間的關係。

  第一,透過企業的三項支出看企業與政府部門的關係。政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不夠協調,集中表現在企業的各種交費、企業應付來自政府部門的各種攤派,以及為了搞好與政府部門官員的關係而不得不付出的各種並非合理合法的公關、招待費用等方面。為了簡便起見,這些支出簡稱為“三項支出”。此次調查所獲得的有關企業的三項支出的費用是十分驚人的。根據1382位業主提供的資訊,2003年他們總計納稅112808.4萬元,交費55044.5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48.8%;據819位被訪業主的資訊,

  2003年他們總計納稅78301.6萬元,應付攤派支出7207.4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9.2%;據1554位被訪業主的資訊,2003年他們總計納稅145064.5萬元,用於公關、招待的支出26465.9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18.2%。

  據1351位被訪業主提供的資訊,2003年他們企業的稅後淨利潤總計116273.5萬元,交費總計79009.6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68.0%;據779位被訪者的資訊,2003年他們企業的稅後淨利潤總計86905.8萬元,應付各種攤派支出6812.5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7.8%;據1478位被訪業主的資訊,2003年他們企業稅後淨利潤為168022.3萬元,用於公關、招待的支出為25573.6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15.2%。

  根據1002位被訪業主的資訊,2003年他們企業出資人分紅總計25123.9萬元,交費總計29394.1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116.6%;據754位被訪業主的資訊,2003年他們企業出資人分紅總計22652.9萬元,應付攤派支出6646.1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29.3%;據1257位被訪業主的資訊,2003年他們企業出資人分紅總計36655.3萬元,用於公關、招待的支出總計16240.3萬元,後者相當於前者的44.3%。 

  顯而易見,與被調查企業的納稅、稅後淨利潤和分紅相比較,三項支出所造成的負擔確實不輕。這就從一個方面反映了私營企業與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關係中,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問題。

  大多數被訪業主把他們的企業所面臨的貸款困難歸咎於手續繁雜、貸款抵押和擔保條件太嚴以及貸款成本太高這三個因素。手續繁雜表明銀行的貸款程式不適應金融市場的要求;貸款的抵押和擔保條件太嚴意味著銀行的相關條款帶有霸王條款性質,不容談判協商;而貸款成本太高則暗含著銀行經營管理人員可能存在尋租行為,迫使企業除了支付貸款利息外還要付出其他“公關?成本。

  第二,透過企業之間嚴重的“三角債?看企業與市場的關係。本次調查發現,企業之間的拖欠日益嚴重。被調查企業應收貨款和被其他企業拖欠的借款,最高的達30億元;被調查企業拖欠其他企業的貨款和借款,最高的達4億元。“三角債”所表現的市場信用危機,影響著私營企業的健康發展。

  第三,透過企業糾紛解決機制看企業與政府、社會的關係。本次調查發現,在發生一般經濟糾紛時,私下協商成為較多企業運用的糾紛解決途徑。訴諸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很少,尋求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行政介入的較多;請求工商聯或私營企業協會出面協調的較少,默默忍受的人卻佔一定比例,更少有人通過組織起來的商會調解糾紛或者訴諸媒體評判是非。

  在與管理部門發生糾紛時,請求上級政府行政介入、請求工商聯或私營企業協會出面協調,則是最重要的途徑,不然,只能默默忍受。因為在現實條件下,這種糾紛多數不是可以通過訴諸法律就能有效解決的,私下協商的辦法也不容易奏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糾紛解決機制幾乎不存在地區差別。東部地區並不因為經濟發展較快、市場化程度較高而能夠形成與相對落後的中西部地區不同的糾紛解決機制。這說明,無論東部還是西部,依法解決糾紛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環境、社會環境和文化環境都未真正形成。

  第四,私營企業對完善立法和政府轉變職能的期盼很高。此次調查表明,儘管還存在上述種種問題,但被訪業主普遍認為,黨的十六大以來,私營企業的發展環境已經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對於調查表格中所列舉的與私營企業發展環境相關的問題,認為有改善的被訪業主所佔比例,絕大多數在70%以上,只有在私營企業信用制度的建設上面,認為有改善的人所佔比例略低於70%。

  如何進一步改善私營企業的發展環境呢?此次調查的被訪業主也進行了積極的思考。見表一所示。

  表一中值得注意的是,表示最關心和關心的方面,是對稅收制度的改革(87.4%)、貫徹落實憲法中明確保護私有財產的規定(83.1%)、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81.7%)和建立社會信用體系規範市場秩序(80.7%),這幾項都是直接關係到私營企業的經濟利益。

  關於私營企業主階層的情況分析

  (一)私營企業主基本特徵

  1、基本人口特徵

  此次調查的私營企業主中,男性2581人,佔86.1%;女性418人,佔13.9%。這表明,私營企業主仍然是一個以男性為主體的階層。他們的平均年齡為43.4歲,年齡中位數為42歲。他們中,擁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佔了51.8%;而具有國小和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僅佔14.6%。

  2、私營企業主的職業變遷

  總的來看,私營企業主階層的職業經歷是比較豐富的。這個階層中有來自社會所有階層的成員,不少業主在開辦私營企業之前,從事過不少其他職業。統計顯示,幹部、知識分子和企業供銷人員是這個階層的主要來源。

  3、私營企業主中,共產黨員比例佔33.9%,其中在2001年江澤民同志“七一”講話之後入黨的佔9.4%。

4、私營企業主的收入與財富狀況

  (1)業主及其家庭的收入


  統計分析表明,與上次的調查結果相比,2003年私營企業主的個人年收入與家庭年收入都有所增長。例如,上次調查的業主個人年收入平均值為13.8萬元,中位數為5萬元;這一次調查發現,

  業主個人年收入平均值為20.2萬元,中位數為6萬元,分別比前者高出46.7%與20%。被訪業主的家庭年收入同樣呈現明顯的增加趨勢:上次被訪業主的家庭年收入平均值為18.5萬元,中位數為8萬元;這一次被訪業主的家庭年收入平均值為26.7萬元,中位數為10萬元,分別比前者高出44.3%與25%。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也非常明顯。上一次被訪業主家庭的人均收入為3.88萬元,人均收入中位數為1.67萬元;這一次被訪業主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收入中位數分別高出64.1%與37.7%。這一次調查還顯示,私營企業主階層內部出現日益明顯的分化。運用五等分法進行分析,可以更清楚地看出這種分化。收入最高的20%的人(戶)與收入最低的20%的人(戶)的收入份額之比,在業主個人年收入指標上為46.9∶1,在業主家庭年收入指標上為38.8∶1,在業主家庭人均年收入指標上為39.1∶1。

  (2)業主及其家庭的財富

  被訪業主或其家庭掌握的財富,主要由家庭金融資產、住房原值以及業主個人在其企業中擁有的所有者權益這三項構成。本次調查結果表明,在家庭財富總額中,業主在其企業擁有的所有者權益佔85.4%,住房原值佔8.3%,家庭金融資產佔6.3%。這說明,私企業主的主要財富在其企業裡,表現為企業資產。

  被訪業主的各項財富的分佈有著巨大的差別。標準差是平均值的3.2倍至6.3倍;最高的20%人(戶)所擁有的財富是最低的20%人(戶)的11.3倍至2130倍。可見,財富的差距遠比收入的差距大。

  5、私營企業主的工作與生活方式

  此次調查的資料表明,被訪業主平均每天要把11.4小時的時間用於企業的執行和發展上,佔一天24小時的47.5%,少數業主的工作時間更長,最長的有18個小時用於工作。娛樂、休息時間平均為9.4小時,佔一天24小時的39.2%。學習時間平均為1.2小時,佔5%。

  總的來說,被訪業主的家庭生活水平是比較高的,戶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達到7.8萬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達到1.9萬元。但是,不同業主家庭的生活消費支出差異非常顯著。在所有指標上,標準差都比平均值大。娛樂保健支出與教育學習上的差距更大,這兩方面的差異將造成業主人力資本的累積性差異擴大。

  6、私營企業主對其經濟、社會、政治地位的自我評價

  統計分析結果顯示,被訪業主對其三種地位的自我評價,基本上是以中間地位自居的人最多。與周圍的人相比,認為自己的經濟地位居於中上等的人佔88.9%。

  在社會地位的自我評價方面,認為自己的地位居於中上等的,佔87.9%;在政治地位的自我評價方面,認為自己居於中上等的人合計佔74.3%。

  (二)私營企業主階層內部的分化

  市場經濟使中國社會出現了階層化,也使階層內部出現進一步的分化。值得注意的新動向是,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這個階層內部的分化現象日益明顯。最深刻的變化在於經濟、社會資源配置迅速向大企業主傾斜。90年代中期,人們曾驚歎為什麼這麼快就出現了億元富翁,才過去不足十年,富翁的財富又躍上一個新的數量級,已經出現十億富翁、百億富翁。

  1、佔有經濟資源方面的差別

  首先是企業資本規模差異很大。本次調查按2003年底企業資本規模的量級劃分四個“亞層”:第一、小企業主,企業資本規模在100萬元以下;第二、中等企業主,資本規模在100萬元至1000萬元之間;第三、大企業主,資本規模在1000萬元至1億元之間;第四、特大企業主,企業資本規模在億元以上。

  資本規模越大的企業,在銷售額、納稅額、純利潤方面都佔據優勢。見下表。

  上述表格表明,不同企業資本額的增長速度是大不一樣的,大企業要快得多,但是大企業的資本利潤率並不比小

  企業高。大企業的資本增長主要不是來自本企業的自身積累,而是由於融資相對比較容易,能夠調動的資金更多。相當一部分進入金融保險、房地產等高利潤行業,有實力進行資本運作;參與國企改革,收購、兼併國有企業。本次調查發現,大型企業參與收購、兼併國企的比例要比小型私企高10倍以上。

  其次是私人資本的數量差別也很大。本次調查有兩點十分引人注目:一是中國私營企業的資本高度集中在主要投資人手裡,無論企業資本規模大小都是這樣;二是億元富翁企業主與小企業主平均資本相差近400倍、千萬元富翁與小企業主也要相差近60倍,這兩個倍數都比上次調查有所擴大(兩年前是300倍和45倍),階層內部大富小富的財富差別之大超出想象之外。

  2、不同時期的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差異很大

  在12年來的歷次調查中,我們都考察了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變遷。這次調查發現,私營企業主的社會來源出現了很大變化。20世紀80年代最早創辦私營企業的,主要是原體制外和最邊緣化的群體。到了80年代末,尤其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以後,一部分機關幹部和技術人員也開始“下海”。1989到1997年這幾年是幹部、技術人員“下海”的高峰時段。到1997年以後,隨著國有和集體企業改制程序的加快,大批原來國有和集體企業的管理者在改制中成為私營企業主。這些改制企業原來就有一定的資產規模,註冊登記為私營企業時資本規模都是相對較大的,1999年以來開業的私營企業中,有25.7%的業主是原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這表明國有、集體企業改制而來的私營企業數量之多,實力之強。

  3、佔有社會政治資源的差異也十分明顯

  本次調查發現,私營企業主的黨員比例上升很快(達到33.9%),大型、特大型私營企業主中間的黨員比例更高。這是由於近幾年大量國營、集體企業管理者改制後加入了私營企業主的隊伍,這些企業相對規模較大,而企業主一般原來就是黨員。

  從以上分析表明:第一、私營企業主階層內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種資源的佔有差別越來越大,而且資源更多地向同一批大私營企業主集中。第二、大企業主主要包含這樣兩種人:一是各類“下海”的幹部、轉制企業的管理者,還有一些本土的和“海歸?的專業技術人員;二是少數文化素質高、善於組織社會資源、經營成功的“草根型”企業家。

(三)私營企業主階層同其他階層的關係

  1、迫切希望與其他階層和睦相處

  私營企業主階層在物質財富方面是“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但是,作為一個階層,他們整體上保持著相對的低調。這次調查發現,“在商言商,把企業辦好”,是私企業主高度集中的願望。他們都把經營好企業看成是立身之本。居於第二位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樹立良好的個人和企業形象,做一名社會賢達”,第三位的是“和社會上其他階層成員和睦相處”,比重高達五分之三以上,遠超過其他帶有政治內容的訴求。

  私企業主作為先富的階層,回報社會的主要方式是對公益事業的捐贈,63.6%的私企業主曾經有過捐贈行動,捐贈額相差很大,中位數是5000元。不同資本規模、不同政治面目、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齡組的企業主捐贈數量也不相同。資本規模越大,企業主捐贈額越大。共青團員和民主黨派企業主捐贈額也比較多。值得注意的是捐贈行為與文化水平成反比,文化水平較低的捐贈熱忱較高,文化高的捐贈積極性較低。

  本次調查的企業中有44%業主參與了“光彩事業”,參與方式最多的是“捐款”和參加“修橋鋪路等公益事業”。規模越大的企業參與“光彩事業”的比例越高:億元級的企業參與率為82%、千萬元級的為76%、百萬元級的是64%,而百萬元以下企業僅為40%。

  2、私營企業內勞資關係問題較多而且複雜

  私營企業中的勞資關係始終是個引人關注的話題。本次調查發現:

  (1)僱工工資有不升反降趨勢

  根據工商局調查資料,2003年私企僱工全年平均工資加獎金加部分分紅,總數是8033元。而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是14577元,集體單位在崗職工為8678元。在以往調查中,私企僱工工資雖然比國有企業低,但二者相差不超過1.2倍,而2003年則超過了1.8倍。此次調查還第一次發現私企工資低於集體企業。為了比較,再看工商聯調查資料。由於工商聯調查企業中的代表性人士較多,企業僱工平均工資較高,為9043元,但仍低於當年國營企業工資水平,也低於2002年第五次私營企業抽樣調查的僱工平均工資10250元。

  資料還顯示,僱工工資並不一定與企業資本規模成正比。資本千萬元級的私營企業僱工平均工資(6817元)反而比小私營企業工資(8118元)低;億元以上規模的企業由於從事高科技行業較多,員工平均工資較高(12752元)。

  在各種行業中,金融保險業和科研技術行業僱工平均工資最高;商業餐飲業和建築業僱工工資最低,月工資在500元以下。

  (2)勞保費用的支付呈差異型變化

  本次調查資料顯示,資產規模在1千萬至1億元的企業所支付的勞保費用最低,可能與這些企業發展中的困難多有關。見下表。

  (3)社會保險很不理想

  本次調查表明,私企參加醫療保險的僅為被調查企業的33.4%,參加養老保險的僅8.7%,參加失業保險的僅16.6%,而且這些企業並不是為全部長年僱傭的工人投保,僅僅是為很少的僱工投保。實際上,參加醫療保險的僱工僅佔被調查企業全年僱傭工人總數的14.5%,參加養老保險的僅為22.7%,參加失業保險的僅為6.0%,比例相當低。

  (4)勞動合同簽訂情況不理想

  本次凋查發現,在私營企業中籤了合同的員工僅為64%,這就不能使所有的員工的勞動權利得到法律保障,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或出現有關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勞動時間的爭議,員工將陷於極為不利的境地。

  本次調查還發現,已經建立工會的企業,不但工人工資較高,企業的稅後利潤更高。見下表。

  (四)私營企業主階層的思想政治狀況及政治參與狀況

  1、私企業主最關心的還是本企業的發展,政治訴求並不明顯。

  被調查的私營企業主在回答“目前有什麼具體打算”的問題時,選擇“在商言商,把企業辦好”的人數最多,達87.8%。排在其後的選擇是“在日常生活中樹立良好的個人和企業形象,做一名社會賢達”,達75.5%。這種情況與前幾次的調查情況基本一致。見下表。

  2、私企業主在政治社會經濟組織中的任職情況。

  此次調查中發現,私企業主在鄉級領導機構中兼職的有28人,在縣級領導機構中兼職的有11人,在地級領導機構中兼職的有10人,在省級領導機構中兼職的3人,分別佔被調查總人數的0.8%、0.3%、0.3%和0.1%。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在縣、地(市)、省三級經濟組織中擔任職務的人分別是269人、339人和130人,為兼任同級領導職務人的24倍、33倍和43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問卷調查還反映了一些私營企業主對目前政治參與方式的看法。他們重視統一戰線為主的參政方式,但是又不特別看重。他們對“爭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選擇不僅排在“把企業辦好”和“做一名社會賢達”之後,而且還排“在媒體多宣傳自己”和“與黨政領導人搞好關係”之後。可見,他們對“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這樣的參政方式雖有相當的重視,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他們更看重“與黨政領導搞好關係”,成為“當地知名人士”,有“好的形象”。

  3、私營企業主參加的政治性組織和社會團體仍以政協和工商聯為主。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