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新型水、城關係,需善利萬物而不爭1200字作文

那麼究竟應怎樣處理水體和城市的關係,促進水、城和諧呢?老子有云:“上善若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城市管理者應充分學習水的智慧和胸懷,“善利萬物而不爭”,構建新型水、城關係。

構建新型水、城關係,需善利萬物而不爭1200字

構建新型水、城關係,需善利人心之物,不與百姓爭利。城市水系不僅僅是城市重要的用水來源,還具有保衛城市、提供救火儲備等保障公共安全功能。水系被合理開發以後,可以沿著水系開發成公園,建設人文景觀,既滿足市民休閒娛樂的需求,又打造城市亮點。城市管理者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全面把握水系的人文和公共功能,充分認識到對於城市發展的重要意義,在自然水系的開發過程中,在不違背自然規律的前提下,優先考慮市民的正當利益,引導和滿足市民的合理需求。在進行水系開發等重大工程時,聽取民心民意,不可憑藉自身權力和個人好惡與民爭利,須知“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政府部門的公權力,是由人民讓渡自身的私權利而獲得的。一個好的領導者,在處理水、城關係時,要充分發揚民主,傾聽和滿足市民合理需求,放棄個人私利,為最廣泛的人民群眾謀利益。

新型水、城關係,是人與自然生態和諧共處的關係。而構建這種關係,恰恰需要管理者善利萬物而不爭,具備水一樣的智慧和胸懷,利物而不表功,質柔而有韌性,潤物而細無聲。只有這樣,我們的水、城關係才會更加和諧,我們的城市才能變得更加美好。

自古至今,水、城關係一直是仁人志士關注的重點:一方面,水體與城市相互依存,城市多建於水系發達之處,水體滿足了城市的發展需求;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化程序的加劇,原有的天然水系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壞。

構建新型水、城關係,需善利天成之物,不與自然爭鋒。城市管理者在城市建設中應充分遵循自然規律,尊重自然,愛護自然,最大限度的保護現有的環境和自然水體。充分利用業已形成的自然水系,一方面將現有的水系淤塞之處打通,拓展水流支脈,確保水活;另一方面做好環境保護和防控工作,防止汙水排放,確保水清。不應為政績工程而大拆大建,破壞現有水系結構和生態環境,與自然爭鋒,須知“我們每一次不合理的利用水體,都必將遭到自然的懲罰”。因此,在構建新型水、城關係時,城市管理者需懷著對自然的敬畏之心,在尊重規律的基礎上利用自然規律,才能做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

構建新型水、城關係,需善利文化之物,不與文化爭功。城市水系是城市的指紋,它具有獨一無二、可識別、不可複製模仿的特點。因此,建構在城市水系上的人文景觀,也具有濃郁的地方特色和城市風情。作為亮麗的城市名片,這些人文景觀往往能夠滿足人們的審美需求,在潛移默化中激起人們的鄉土情懷,起到教化作用。因此,城市管理者要充分尊重自然規律的基礎上,多多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觀,不要為了彰顯自身的政績,刻意生搬硬造一些文化符號;要讓城市文化在不經意間植根於每一個普通市民的心中,增強市民對城市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從而更加熱愛這座既有金山銀山,又有綠水青山的城市。

高三:蘆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