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應當理智作文800字

身邊的人都知道我就是名副其實的“追星女孩”。從小到大,我都有屬於自己不同時期偶像明星。父母從沒有反對我的追星,只是偶爾見我瘋狂著迷於此時,笑著給了我個“花痴”的稱號。僅管如此,我追星僅限於喜歡,從沒有不理智的行為!

追星應當理智作文800字

因為,我認為追星,應該是一種理智性的敬仰與欽佩,而不是花了全部家當的盲目追隨。青春偶像如同後的天晴,滋潤了我們的心田,崇拜於自己所喜歡的明星這是當然的,但不可盲目崇拜,對於心目中的偶像,應將他們變成我們榜樣,我們所奮鬥的目標,因為喜歡,所以要努力學習努力生活,使人有種奮進的力量,這才是明智的追星。

新聞中的某些粉絲為了打榜,為了讓自己的愛豆成為榜一花了上千甚至上萬的錢,這是真的毫無必要。喜歡薛之謙五六年的我,從未因為自己的偶像有了哪件衣服而買同款,也沒有像真愛粉一樣天天堅持著去打榜去簽到,用鍵盤去與黑粉鬥爭等。或許這些行為,人人都認為就是粉絲該完成的任務。我卻相反,從來沒有為了自家愛豆上榜一,而堅持打榜。或許你會認為是我還不夠喜歡偶像了?並沒有,我還是一如既往的喜歡,我的喜歡又不會因為他上不上熱搜而改變。再說了,明星真是如雨後春筍,多如牛毛,喜歡得過來嗎?而且人隨著年紀長大,我們的喜歡也不會一成不變的。

有的人說“沒錢,就不配追星?”看了看時文資料,發現了自己正在追的餘景天,排名於榜一的他粉絲經費居然花了1000多萬!我是一片茫然的,思考著,我這半毛錢都沒花還算得上是他的粉絲嗎?但花了自己的錢亦是父母的錢在一位愛慕的陌生人身上,其實是不值得啦,還不如留著存起來給你們的父母以後養老用呢?從追星到現在,唯一一次的打卡便是在薛之謙生日那天,行程又剛好在上海便去了他的火鍋店,那是我唯一一次的花錢追星哦,還吃了火鍋,親身遊玩與經歷比盲目在網路上打榜,那些虛假的東西值多啦。

在舞臺上發光的偶像們,是我們可以選擇努力學習的目標以及榜樣,是可以讓我們變得更好,生活充滿正能量的人。義無反顧用所剩無幾的家當存款等為愛豆打榜的,簡直就是有錢沒地方花,愚笨無知啊。對偶像“愛的憑證”便是當下努力提拔自己,等到未來能有真正的實力與自己仰望的偶像站在一起,那時,你便可以告訴他你是有多喜歡他。

我想青春裡所仰望的人是可以讓自己越來越好的,對他的喜歡可以化為動力,這股動力推著我們不斷向前進,為自己創造更美好的未來。祝你,我喜歡的那個少年,永遠一帆風順,永遠是我第一眼見到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