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作文450字

星期三下午,張老師發給我們班幾個同學每人一份荊門晚報。並囑咐我們認真閱讀準備寫一篇徵文。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作文450字

聽說要寫徵文,我第一時間想到了鄉下的爺爺。爺爺是我在鄉下讀書時那所學校的一名老師。他去年輔導學生的徵文在省裡獲了獎。如果爺爺能幫我寫這篇徵文,我也有可能獲獎。對,找爺爺去。主意打定,我以雙休日回鄉下看爺爺奶奶為理由,向星期日輔導班老師請了假,又以想表妹為藉口央求媽媽同意了。

星期六的早晨,我們出發了。經過兩個小時的車程我們就趕到了爺爺家,我跟爺爺奶奶表妹打完招呼後,就迫不及待的把我爺爺叫上了樓。跟他說明來意後,誰知爺爺一改平時的和藹態度嚴肅的說“你沒有看新聞嗎?現在國家已經立法,代替他人考試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我代替你寫徵文這和代考有什麼區別?你應該做一名誠實的學生,靠平時勤學苦練,提高寫作水平。”一席話說的我臉上火辣辣的,我慚愧的低下了頭。

爺爺的話讓我陷入了沉思:即使爺爺願意代寫我也只能得到一份虛榮。然後,而失去的得是誠實的品格,得不償失。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自己的徵文只有自己寫,才能算是一個講道德的學生。於是,我如釋重負而又毅然決然地拿出了筆和作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