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陳逸辰。高一三班的學生。哦,我忘了,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國中畢業後,我很懊惱。
我被分到了一所高中——一所每學年都會開除年級倒數前十名學生的變態中學。
漸漸地,我對此感到很興奮。我期盼著高一下學期期末考試後我就可以開始過上社會小哥的生活。
直到,我遇見了她。
初次見到她是在學校的操場。
她一襲碎花短裙,烏黑柔軟的長髮盤在後腦勺上,她整張臉似乎永遠籠罩在一層水墨煙雨裡,楚楚
動人,柔和明亮。
她轉過頭來,眼裡閃爍著動人的光芒,像是散發著香氣的嬌豔花朵。就是這個回眸,讓我魂牽夢繞
了好多年。
——引子
高一下學期,我為了能看她一眼,做賊似的蹲在她們班門口。每天殷勤地送飯打水,卻從不留名。
我至今都懷疑那時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就這樣過了好久,我才發現,那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萬惡的期末考試來了,我的心一撲騰,按我的學習成績,起碼百分之99的概率被學校開除。因為她
的存在,我不想離開學校。我決定做些什麼,來挽回這個局面,翻翻書卻發現一頁也看不懂。最後,
我以零食和汽水打動了吃貨同桌,他決定幫我作弊。戲劇化的一刻誕生了,我考了189名,沒錯,
一共200人。
高二,她戀愛了。是我們學校的學長校草。我們就簡稱他為白襯衣。我在籃球課上見過白襯衣,他
穿著那條奢侈牛仔褲,汗水浸溼了背心,在陽光下熠熠生輝,手臂上的肌肉線條都清晰分明。我在
鏡子前看了看自己,一副屌絲樣。那一刻,我竟有種想放棄她的衝動。我決心好好學習,來彌補我先
天上的遺憾……
高三,她失戀了。白襯衫的正牌女友找到了她。在眾目睽睽之下狠狠地給了她一耳光。我看見她哭
得像個淚人,卻什麼話都不敢說。我想著白襯衫應該會來救她。卻看見這小子悠閒地坐在旁邊哼歌。
我不知當時是荷爾蒙分泌過多還是怎樣,腦子一熱衝上去給了他一拳。我其實早該料到自己不是他
的對手,那一拳過後,我是在醫務室的病床上醒來的。令我驚奇的是,我醒來第一眼看到的人,竟
然是她,這是她這三年頭一次這麼正式地看我。我剛要說什麼,她卻遞給我一包藥和一沓錢,什麼
都沒說,就走了。難道我的魅力就這麼差嗎?我苦笑著。
高中畢業後,我就沒見過她了。她這輩子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在今天——她結婚的殿堂上。
她說:“十年了,值得嗎?”
我說:“當然。是你教會了我,什麼叫愛。”
國一:於佳
點評:通篇文章語調輕鬆幽默,顯得妙趣橫生,讀來令人愛不釋手。全文語言流暢,行文舒展自如,自然灑脫,全文酣暢淋漓,一氣呵成,蘊藏著歡樂與期盼,真摯感人。開頭出手不凡。
引子過於繁複了,內容反而簡單了,老師建議小作者不要避重就輕了,希望小作者下次注意,加油。
點評老師:孟祥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