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敘事作文:我喜歡的一個作家1200字

魯迅是我最喜歡的作家,魯迅原名周樹人,浙江紹興人。《朝花夕拾》是魯見唯一一本散文小說集,原名《舊事重提》。《朝花夕拾》中有溫馨、甜蜜的童年回憶,也有對封建社會的批判,它記載了作者曲折的往事。

國一敘事作文:我喜歡的一個作家1200字

《阿長與山海經》中,作者生動形象地寫出“長媽媽”的性格。其中長媽媽給魯迅吃“福橘”並說“新年好”,讓我感受到一位社會底層女性的樸實。同時也體會到長媽媽的某些封建思想。當看到可愛的小隱鼠被長媽媽一腳踩死的時候我又很生氣,直到後來看到她送魯迅《山海經》時我又很感動,因為那時沒有人關心小魯迅想要什麼,只有長媽媽記得。

《瑣記》中的珩太太是人物塑造十分豐滿的的的角色,她慫恿孩子們吃冰,事後卻佯裝好人。她見不得別人家的孩子好卻對自己孩子十分嚴厲。她還給年少天真的小魯迅看一些下流書籍同時鼓動魯迅去偷母親的首飾變賣,喜歡到處散佈謠言。但珩太太同時也有好的一面,她會在小魯迅和夥伴們因調皮玩耍而受傷時,為孩子們上藥。

在《父親的病中》,我認識了庸醫陳蓮河;在讀《藤野先生》時我又為魯迅先生能遇到那樣熱誠、善良,不具有民族偏見的老師而高興;《五昌會》中我看到了小魯迅因為要背書最後喪失興致的場面,我又真的好為他難過,

《朝花夕拾》可以說記錄了魯訊先生從無憂無慮的少年漸漸成長為獨當一面的男人過程中的一些瑣事。

魯迅本來是學醫的,但後來他明白身體的健碩,並不能完全醫好中國人,必須從他們已經腐朽的精神上,心靈上下手。魯記最終選擇棄醫從文,他選擇了以筆桿子代替手術刀,他的文章深深鼓舞了那時正處於壓迫中的國人,魯迅先生以筆為武器,喚醒沉睡中的魂魄。

我喜歡魯訊的文章,不僅僅是因為它富有超然的民族精神,還因為它充滿了甜蜜、溫暖的回憶,以及那些一個個鮮活質樸真誠的書中人物。

或許有人說魯迅的文章讀起來晦澀難懂,食之無味。我起初也是這麼認為的,記得老師剛剛讓讀《朝花夕拾》時,我是比較排斥的,我側躺在床上隨手翻著《朝花夕拾》不一會就沒了耐心,隨手扔在了桌上。太沒有意思了,我這麼想著。突然,一雙手拍上了我的背上,我嚇了一跳,是媽媽,她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饒有興趣得翻看了一遍,說:“這本書多好啊,這可是我上學時最喜歡一部作品了。”像是在誘惑我啊,媽媽眯眼對我微笑道:“它可有意思了。”

我開始有點好奇,但又不想讓媽媽知道:“我才不想看,你,你快走。”媽媽笑了笑沒說什麼,走出房間時為我輕輕地關上了門。我重新拿起了它,開始認真閱讀。看到《無常》時,我已經完全沉浸其中了,雙手捧著書。一個活靈活現的無常彷彿就在書頁上跳舞,看到有人情味的無常因誤了時間而被打罵時,我生氣極了,甚至用拳頭捶起了床板。在看到《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時,我簡直把自己代入了那個時候的魯迅,本來逍遙自在的人兒卻進入了課堂,簡直像初入中學的我自己。同時,我又十分喜歡書中的壽鏡吾老師,他對學生嚴而不歷,教學工作做得十分認真,真是個不可多得的好老師。

從那時起,我開始喜歡上魯迅的作品,不僅因為魯迅是中國文學壇上挺立的巨人,他也是用筆頭帶領中國人走向光明偉大先驅。

我可以鄭重、驕傲的告訴你,魯迅是我喜歡的作者,他是值得我們大家喜歡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