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敘事作文:超市的一次教訓900字

小時候的我不懂什麼叫父愛,什麼叫母愛,總覺得父母為我們付出的愛勢力所應當的,因為我們還小,現在想起來,小時候的蠢事還記憶猶新﹒﹒﹒﹒﹒﹒

國三敘事作文:超市的一次教訓900字

記得小時候的我是一個愛慕虛榮的一個人。有一次,我陪媽媽逛街時,我看到了一套非常可愛的芭比娃娃的一套,包括什麼可愛的衣服呀,床呀,髮夾呀,小房子呀,當然是縮小了的,我迫不及待地想拿到它,我央求媽媽給我買,可是媽媽不給我買。於是耍了一些小聰明,我想:如果我把它打碎了,或者缺胳膊少腿,讓售貨員阿姨知道了,一定會讓媽媽把我夢寐以求的可愛的娃娃買下的。不過,如果媽媽看到我弄爛了,一定會生氣的,即使買下,所以我又開始打“餿”主意了,現在是“餿”主意,可那時對於我來說是好主意。想:如果有人把我一不小心撞了,那麼把娃娃也會撞到地上,我也可以洗脫“罪名”了,嗯,做出來一定會是一件好事的。我便開始準備了。

不一會兒,外面下了,但它還沒影響我的計劃。果然,夾著打雷聲,對面出現了一個男子,個子挺高的,一定會把我撞倒的,我的心中在暗暗的自喜,可能是太高興了,心中揣著自己的完美計劃,捧著芭比娃娃匆匆忙忙的向他跑去,我並沒看到他是一個殘疾人,還在向他跑去,到了那裡,他沒把我撞倒,而我卻把他撞倒了。媽媽便連忙把他扶起來,他看到媽媽挺親切的,竟然開始和媽媽要他不該得到的錢,媽媽沒理,轉頭拉著我走了。從我把他抓拿到那一刻起,我的心在忐忑不安不得跳著,心中知道自己闖禍了,臉也頓時紅得像一個熟透了的西紅柿了,紅撲撲的。沒辦法,那個人又哭又鬧的,拉到了派出所。這一件事讓媽媽給了那一個人賠了不少錢。只是當時我很感謝派出所叔叔把我們放出來,後來才知帶媽媽賠了許多錢。

當時我覺得什麼事也沒有,可現在想起來,可真愚蠢,自己讓媽媽受了多少罪,我真不孝順。就像上次來演講“孝”的李大偉老師所說的一樣,我們多花父母一分錢,父母多流一滴汗,為了讓父母少受一份罪,我們節約一分錢,讓父母少流一滴汗,不要認為父母為我們受罪是應該的,我們自己也要學會自立,自強。因為長大,而經歷了許多事情,我不再變得愛慕虛榮了,我懂事了,知道怎樣去孝敬父母了。

我們該去孝敬父母,讓他們少受一份苦,讓他們為我們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