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日記四年級作文

篇一:數學日記

數學日記四年級作文

10月16日李欣儀星期五

今天學校去參觀博物館,有17位老師和205名學生我們到博物館門口購票,票價如下:成人票10元/人,學生票5元/人,團體票(20人以上)7元/人。我想了想對老師說:“老師我們可以先列方案再買票,可以省許多的錢。”老師說:“好的。”我列了三種方案:

方案一:老師買成人票,學生買學生票,就是17x10+205x5=1195元。

方案二:老師和學生一起買團體票,就是(17+205)x7=1554元

方案三:3名學生跟老師買團體票,其他人買學生票,就是(17+3)x7+(205-3)x5=1150元。

我再把這幾個方案比大小,之後選擇了方案三。我和老師說了我的方案和過程後,老師驚歎的說:“你的數學真的進步非常快呀。”我聽了之後心裡美滋滋的。

篇二:數學日記

俗話說:“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一年級時我對數學題一知半解,心想學數學有什麼用呢?生活中怎會有這麼無趣的學科呢?可在我五年級時的一件事,驗證了我的想法是錯的。

爸爸媽媽不在家,爺爺陪著我,中午吃飯成了問題,爺爺會做飯,可沒了調料,所以我拿上錢下樓買東西。到了超市,我就發現了我要的東西——雞精、鹽與蠔油,都是5塊的價格,我買了雞精2袋,鹽2袋,耗酒1瓶。結帳時,也許是50塊,她找了我22元,我本想收過錢走了,可我發現了不對的地方。

東西都是5元,說明花費的錢是5的倍數,5的倍數特徵為個位是零或五的數,買了5袋意味著個位只能是5不能是零,5是奇數,我給的錢是偶數,而偶數減奇數等於奇數,找我的錢是奇數。而卻是偶數,多收或少收了我幾塊,帶入數字“50-5×5=25元”找我25元,卻只找了我22元,25-22=3元,少收了3元,我向員工解釋了,她就再給了我3元。

數學在生活中有很大的用處,我明白了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