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生活演講稿範文作文

各位老師同學們:

法律與生活演講稿範文

你們好!

今天我以支教老師的身份,給大家談一談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結合有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同時,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法律與生活》 ——一切人類理性的發展都依賴於法律!一切人類法律的發展都來源於生活!

在我們國家的憲法中規定,1999年憲法修正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因此,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先哲盧俊曾喟嘆:“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其實所謂枷鎖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隱喻。

如果人間沒有了法律的規則,將出現兩種極端的局面,一者實現共產主義,社會的資源按需分配,屆時國家、監獄、軍隊、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機構將不復存在,當然法律也因為失去了保障其實行的強制力而逐漸消亡。整個社會進入一種理想化的狀態,個人的情感與道德的約束超越法律,達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種情況有可能世界將混亂一片,人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財產、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因為規則的缺失而最後崩潰,人類也將隨之走向滅亡。較之二者,也許在現階段看來,第二種狀態具有出現的蓋然性。由是觀之,吾國吾民依然無法擺脫社會規則之清朗。

法律是規則和原則統一。法律首先是規則。法律總是表現為一條一條的規則,規則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現形式。但是,由於規則本身具有滯後性、有限性等弱點,因而,規則要和原則結合起來,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後共同的東西,這樣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應該是百科全書。學習法律不僅僅需要學習法律規則方面的知識,而且需要掌握和這些法律規則有關的非常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人的任何知識、任何經驗,對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執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則,法律要規範人的行為。我覺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這個“人”是什麼?經濟學把“人”假定為“經濟人”,倫理學把“人”假定為“道德人”,法律對“人”也有一個假定。我認為,法律對人的假定是“壞人”。霍布斯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從壞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從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壞人理論”。

法律作為人的行為規則,必然要涉及到對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壞人理論”把人性假定為惡,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人性惡,是壞人,會做壞事,為了禁止壞人做壞事,讓壞人做不成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種法律規則。如人會背信棄義,所以要規定誠實信用;會出爾反爾,所以要簽訂合同;會損人利己,所以要規定損害賠償;會殺人越貨,所以要罰當其罪,等等。從這個角度看,人性惡是法律的基礎,也是法律的淵源,有壞人才有法律,從根本上說,法律就是一套對付壞人的規則制度。

另一方面,正是因為有針對人性惡,禁止壞人做壞事的各種法律規則,如背信棄義,會遭到“上帝”的懲罰;違反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要損害賠償;殺人越貨,會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就不背信棄義,不違反合同,不損人利己,不殺人越貨了,結果人們棄惡從善,壞人變好人。可見,法律是克服人性惡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為有了法律,人們才成為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