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750字作文

週週和周老師是元旦在一起的。

兩個人750字

我和週週是國中同學,見過彼此父母的那種,很親。她從小是一個很優秀的孩子,每次我媽生氣的時候都要拿她出來,然後陳列一系列她的事蹟,被說煩了我就問她,她這麼好你咋不讓她給你當閨女?每次都能堵住我媽的嘴,這時候我媽就會鐵青著臉一扭頭,踩著她那小步子去樓下遛彎。然後我就在心裡一千個一萬個我錯了開始給週週道歉,雖然總是心懷愧疚,但這法子屢試不爽。

國二的時候,班裡有個男生追我,胖胖的,成績不錯。但上課總是回頭瞥我,讓我很煩躁,卻又束手無策。後來週週知道了,就找了一幫女生背地裡罵他。雖然沒什麼用,但從那以後,我們開始變得親近了。

去年五一,才知道他有了男朋友。當時還因為怕她知道我早戀數落我沒敢跟她說,誰知道這她竟然先我一步。我當時還很好奇什麼樣的男生能把她這座冰山融化,可是見了之後發現也沒什麼特別之處。

去年暑假,他倆分手了。週週說是性格不合適,沒想到當時也信了。後來上大學,她去了黑龍江,他去了西安。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個在北端,一個在中部,2092.3公里,也許此生都不會再相見了。還怕她想不開,想勸她,結果她反過來安慰我,我就沒有再多慮。但是再次見到她,總是一副發呆的神情,便知道,其實心裡是忘不了的。

現在我們偶爾也會提起他,但更像是一個快要忘卻的老友,除了他給她留下的落了灰的字條,對於他的記憶都是零零散散。不是說她冷血,只是他走進她的世界,卻唯獨沒走進她的心。

現在,我們由開始的兩個人又變的兩個人,好像繞了個圈,但卻慶幸回到起點,慶幸我們兩個還沒有走丟,沒有迷失在愛情這條路上。

現在她時常跟我說,牙,還好你沒走,每每這時,我都在心裡回覆她,我哪也不回去,一直在你心裡。

高三:李夢琪